第一章
神经衰弱,依然保持每个晚上做两场梦并醒来两次的记录,我把它归结为失恋后遗症,这大抵都要怪那个两年前已经离开了的某人。你看,我已经厌烦到连他的名字都不愿提起的地步,所以我完全有理由让自己相信其实我已经放下了。
二十五岁的陆之浅就是这样蛮不讲理又自私任性,所以即使是分手这样一个巴掌拍不响的事情,我也可以不负责任心安理得一股脑的把过错全部推给那个我不愿提起名字的家伙。
晚上又做噩梦。男的坚持要走,女的哭着求他留下来。很恶俗的情节,我却分不清是在戏里还是戏外,眼泪于是顺着眼角流下来。
早上顺理成章起晚了,并且手机闹铃再一次诡异地显示着被人按掉的状态。其实我自从大学毕业之后已经很久没有上演过“睡觉按闹铃”的杂技了,如今旧事重现,少不得一番唏嘘。大学四年的宿舍生活并没有锻炼出我按时起床的习惯,反而每次都是我的手机闹铃把其他五个人全部震醒之后她们再派一个代表把我摇醒。现在一个人住,起床自然成了问题。我相信肯定有人怀疑我之所以选择证券公司的工作是因为股市九点半开盘,也就是说我只要九点钟到达公司即可。
还好不算太晚,草草收拾一番扎上马尾就可以出发了,出门遇到了我的顶头上司兼邻居——程子皓,我不由得感叹天意弄人啊啊啊,要说我陆大仙天不怕地不怕,偏偏对于这位瘟神避之不及,没办法,谁让人家是我的衣食父母呢!
挤出一个无比狗腿的笑容,“程老大,早上好啊!今天天气真不错哈!”
程子皓向来不吃我这一套,板着他的千年冰山脸瞄了我一眼,气场强大的让我心虚不已,“呵呵对不起啊老大,那个,不小心起晚了……”
“上车。”
啊……咦?“哦。”
看出来了吧,程老大虽然表面上冷冰冰,但对我们这些手下还是蛮好的,自从跟他做了邻居,我便得以隔三差五光明正大的蹭车上班了。当然,这要视程子皓心情而定。今天我起晚了他也只是瞄了我一眼,好吧,是瞪了一眼,我已经很满足了。雷克萨斯,我又来了!
说起我们老大,那真是星眉朗目长身玉立,总之称得上是满足了每个女生对于自己男朋友的所有幻想,不看他冷若冰霜的个性,我还是很花痴他的,看到他冷若冰霜的个性,肯定还有人花痴他。不过只限于想想,我这道清粥小菜,必然入不得程老大的法眼。
再说说程老大跟我做邻居的事。堂堂的公司经理怎样也应该比我这只小菜鸟赚的多好伐?真想不通他为什么甘心住在这种小地方。我只能往好了想老大是为了下凡体验人间疾苦?不论如何,可以蹭车上班对我来